抽检370批次食品,合格率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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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0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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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抽检370批次食品,合格率98.1%

本报讯(通讯员 宁市轩 融媒体记者 杨欣 张安琪)从去年底到今年2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累计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7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合格率达98.1%。

抽检的370批次食品样品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食品。

记者了解到,7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玄武区杰弘烤鸭店在盛装食品时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江宁区本来生活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雨花台区张彩红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应天西路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快乐八食品厂生产的白糖金橘,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南京泓惠贸易有限公司汤山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溧水区德莊火锅溧水宝塔路万辰加盟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六合区孙记水产品店销售的草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

市场监管局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白糖金橘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为防止产品发生褐变而超范围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对黏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会产生刺激作用,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区局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市市场监管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作者:杨欣 张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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