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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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31 0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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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的公告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的公告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有序恢复交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实际需要,积极服务保障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我支队决定自2020年3月30日起,有序恢复全市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我市市区及各县(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

群众因办理车驾管等业务,需要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提前电话预约属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可就近到居住地的县(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二、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积极推行交管业务“加急办、网上办、预约办”,提倡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车主、驾驶人可通过下载 “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页链接)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三、群众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群众在进出业务大厅等场所时,必须通过登记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现住址、联系方式,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一经发现工作人员予以劝离。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使用排队叫号系统,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导向出口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扎堆、逗留。

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它垃圾。

附件1:市区各直属交警大队、各县(市)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地址及联系预约咨询电话。

2020年3月26日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服务的公告

附件2:网上处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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