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消息,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广告违法的信息。
违法事实显示,苹果在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有“如欲加入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只需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即可加入其中”等内容。
经调查,在实际执行 ,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不可与商务折扣同享,苹果公司将上述限制条件写于默认条款中,未在主页广告中予以标明, 2021年8月底,该公司对上述内容予以修改完善。
据了解,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 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