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最高法院,加州将继续成为生殖自由的领导者,”邦塔在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他指出,该州正在成为自裁决以来限制或禁止堕胎的妇女的避风港,他说,“如果你寻求堕胎和生殖保健,你将在加利福尼亚受到保护。”
但反对者,包括州共和党和加州天主教主教会议,将第 1 号提案描述为一项极端措施,将取消对堕胎的任何法律限制。在他们的投票辩论中,No on 1 竞选团队表示,该措施“将允许在出生前的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不受限制地以纳税人的费用进行晚期堕胎——即使母亲没有生命危险,即使健康的婴儿可以在子宫外存活。”
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共和党候选人、州参议员布莱恩·达勒周日在与州长加文·纽森的辩论中表示,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它将允许在出生前堕胎。
两位法学教授告诉记者,这些说法完全没有根据。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生殖健康、法律和政策中心主任卡里·富兰克林说:“提案 1 并未禁止立法机构规范避孕和堕胎。它不允许堕胎直到出生那一刻。
”在洛杉矶洛约拉法学院教授医疗保健法的
布里埃塔
克拉克说,“仍然能够规范堕胎。”她补充说,“宪法权利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晚期堕胎“极其罕见”。
说,第 1 号提案将添加到宪法中的堕胎权利是现行州法律中定义的。该法律规定,胎儿后的堕胎可能在子宫外存活,通常是在怀孕前 23 到 24 周。只有当“根据医生的善意医疗判断”,怀孕对妇女的生命或健康构成风险时,妊娠才合法。
作为回应,No on 1 竞选活动的发言人凯瑟琳·哈德罗周五表示,第 1 号提案“不包含这样的限制或语言,允许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堕胎 - 或根本没有理由...... 1 号提案政客们故意欺骗,因为他们知道加州人不支持晚期堕胎。”
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教授玛丽齐格勒说,这个问题并不完全清楚
。
因为 Prop. 1 没有提到胎儿的生存能力,她告诉 The Chronicle,它为反对者辩称它将使晚期堕胎合法化“打开了大门”。但她说,这可以合理地解读为加州法律中现有的堕胎权的宪法保障。
“承认生育自主权的宪法权利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堕胎直到出生,就像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在拥挤的剧院里大喊大叫,”齐格勒说。
在新闻发布会上,加州计划生育协会的总法律顾问松原丽莎指出了对堕胎权的另一个威胁:如果共和党控制国会和白宫,联邦法律可能会禁止堕胎。 RN.C. 参议员林赛格雷厄姆在怀孕 15 周后提出了一项禁令,而其他共和党人则主张更严格的限制。
松原说,如果这样的法律通过,它“甚至可能在这里生效”,凌驾于各州的堕胎权利法之上。她说,选民应该通过第 1 号提案以及其他州提出的类似措施,以“在联邦禁令实施之前阻止它的概念”。
Bob Egelko 是旧金山纪事报的特约撰稿人。电子邮件:begelko@sfchronicle.com 推特:@BobEgel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