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已经强调了无数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可还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安全,无视交通法规
6月6日晚,和平支队贵州路大队交警在辖区道路设置点位开展“铁拳2022”专项治理行动。23时50分许,一辆小轿车沿气象台路行驶至检查点位时,该车驾驶人见前方有交警拦检,突然停车。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该驾驶人自述,当晚他与同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多瓶啤酒,因为吃饭的地方离他家较近,又觉得大半夜的应该不会遇上交警,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查处了。
目前,交警已将该驾驶人依法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看酒驾带来的成本
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饮酒驾驶:20mg≤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
醉酒驾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
一
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津交警提醒:夏季气温较高,夜间出行、亲友聚会、消夏畅饮也随之增多,同时也是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易发时段。全市交警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开展全区域、全时段、不定点位的重点打击。提醒广大驾驶人,赴宴饮酒应选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饮酒后由未饮酒的亲友或代驾人员驾驶车辆返家。杜绝侥幸心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守法文明安全出行。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