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官上诉法院裁定,根据 2011 年《儿童听证会(苏格兰)法》第 67(2)(c) 条,在未满 1 岁之前被置于儿童保护令之下的儿童与其父亲有密切联系。
关于本案:
引文:[2022] SAC (Civ) 25
判决:外部链接
法院:治安官上诉法院
法官:治安官艾莎·安瓦尔
孩子的父亲 JT 对苏格兰儿童记者管理局的决定提出上诉将孩子 JM 与亲属照顾者放在一起,理由是他与孩子的接触不足,无法形成密切的联系。作为第二被告的母亲 SM 接受了 JM 的转介到儿童听证会,但也支持上诉人和 JM 之间的联系。
警长艾莎安瓦尔与上诉警长托马斯麦卡特尼和温迪希恩一起听取了上诉。辩护人梅尔文-法尔(Melvin-Farr)代表上诉人出庭,律师弗兰尼根(Flannigan)代表第一被告人,律师斯特迪(Sturdy)代表第二被告人。
有限接触
JM 是他母亲 SM 的第四个孩子。他的三个哥哥姐姐都被安置在一个亲属照顾者那里。在 JM 出生后,在儿童保护令授权将他转移到安全地点后,他也立即被安置在亲属照顾者身边。第一被告人认为,JM 需要采取强制监督措施,并将其提交儿童听证会,并向治安官提出申请,以寻找成立的理由。
2012 年,上诉人被判插入一名 13 岁儿童的阴道和嘴巴,违反了 2009 年性犯罪(苏格兰)法第 28 条,被列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表 1 罪行(苏格兰) 1995 年法案。因此,治安官发现,根据 2011 年法案,JM 与犯有附表 1 罪行的人有“密切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释条件,上诉人一直与 SM 分开生活,尽管他们在 JM 出生之前就住在一起,并在 2022 年 1 月和 2022 年 3 月与 JM 进行了监督联系。上诉人认为,目前的限制接触不允许他与孩子充分建立联系,并希望在他们之间建立和发展一种联系。
上诉人的律师认为,JT 对 JM 拥有父母权利和责任,并且在其出生前与母亲同住,这一事实不足以让治安官得出结论,即为此目的创建了一个家庭或密切联系。第 67(2)(c) 条的规定。由于 JT 只与 JM 进行了两次接触访问,因此治安官认为在本案中存在“重大接触”一词,但没有对“重大接触”一词进行司法考虑。
误入歧途的全神贯注
在发表法庭意见时,警长安瓦尔谈到“密切联系”的使用时说:“如果牢记立法的目的并进行狭义或字面解释,那么‘密切联系’的概念很容易被识别。被避免。一再强调对“家庭”一词进行自由解释的必要性。需要对‘密切联系’一词采取类似的方法。”
她继续说:“很明显,在 2011 年法案的条款中,‘重大接触’不仅仅是对儿童与附表 1 罪犯之间接触频率或规律性的算术分析。接触可能是“重要的”,因为它旨在促进和维持潜在的关系。考虑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需要,如果是直接接触或住宅接触,即使是不规则或不频繁的接触,也可能很重要。”
在谈到本案的事实时,警长安瓦尔说:“这种接触是直接的,是在发展关系的背景下进行的,应 JT 的要求,是家庭的、个人的和定期的。尽管在证明之前只发生了两次接触,但治安官得出结论认为这种接触很重要。在我们看来,他这样做是正确的。”
她进一步解释说:“遗憾的是,在证明和上诉中代表 JT 提出的提交被误导地专注于 JM 和 JT 之间目前是否存在密切联系的问题,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推荐理由的预期要素第 67(2)(c) 条中的规定。法院要求考虑过去的事件,并通过归纳推理过程从这些事件中得出推论,以及对所涉人物或人员的其他了解,以得出关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的结论。”
治安官校长总结道:“不能简单地通过参考目前缺乏这种联系来排除未来密切联系的可能性,特别是在缺乏联系可归因于国家干预的情况下。在这里,SM和JT都希望JT和JM之间有进一步的联系,以促进父子关系。任何相反的结论都是不正当的,并会产生破坏转介理由的目的的不良后果;保护儿童免受那些行为可能造成伤害风险的人的伤害。”
因此,上诉被驳回,案件移交给治安官以协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