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胎减少”在讨论终止试管婴儿实践中产生的一个或多个胎儿时。虽然我发现在妇女权利方面的区别是有问题的,但有几位读者附和他们对“减少”与“堕胎”的看法。
一位名叫梅丽莎的评论者指出了我在断言中的意思,即为完全相同的程序给女性不同的术语会带来明显的耻辱感。她写道:
虽然有很多术语用于堕胎,但我认为堕胎这个词在社会、媒体甚至医学界的使用方式赋予它一种负面含义,而减少和终止等词则没有.尽管事实上他们都提到了结束意外怀孕的相同程序。减少和终止似乎是在认为堕胎在医学上必要的情况下使用的术语。例如,您终止了携带致命三体的胎儿,或者您减少了多次体外受精妊娠,但在这些情况下您不会经常听到流产这个词。甚至“自然流产”也被改写为流产。但是,如果我们谈论的是因一夜情或未婚、青少年和/或贫困妇女或强奸受害者意外怀孕,它总是被称为“堕胎”。我认为 Koa 试图说明的一点是,使用“堕胎”与“减少”的上下文是这样的,即减少似乎是可以接受的(再次,因为它是在医学背景下进行的),而堕胎则不是。
另一位读者 Cait 不同意我的观点,但补充说,在她看来,减少是一种“流产类型”:
……如果您怀的是不希望的多胎妊娠,并且您的医生列出了您的选择,包括仅含糊不清的标题 - “堕胎”,您很可能会将其与完全终止而不仅仅是减少混淆。
我唯一会遇到的问题是,如果有人试图断言减少不是堕胎的类型,应该完全从这个词中删除,但我还没有看到这种情况发生。
因此,如果选择性减少是一种“堕胎”,那么女士和从业者在术语方面应该在哪里见面?如果我们要为所有意外怀孕的女性讨论相同的程序,无论她们目前计划生育多少个胎儿 - 或者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 - 什么是合适的?
但更重要的是,“减少”对你来说是“堕胎”吗?
[b5poll id=”b93bfc9a40686d8ff7b52453f1b25066”]
(照片:Jiri Hera/Shuttersto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