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到的情况是,必须保护作为法律诉讼对象的儿童,而根据 1989 年《儿童法》,这种保护是不可能的。这被称为我们的“固有管辖权”。最常见的案件类型是让孩子成为“法庭的监护人”(重要决定需要法庭同意)。
我们还处理国际绑架儿童案件,但前提是绑架属于以下任何一项:
关于国际儿童绑架民事方面的海牙公约
布鲁塞尔 II 条例 (EC) 第 2201/2003 号
我们还可以审理有关强迫婚姻、切割女性生殖器的案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外发生离婚的情况下申请经济救济。家事法庭也可以审理这些案件,我们通常会将简单的案件移交给他们。
家事法庭通常会审理有关家庭问题的所有其他案件,但可能会将一些案件移交给我们,例如涉及复杂问题的案件。
我们还听取对家庭法院做出的某些决定的上诉。
我们是谁 我们是
高等法院的 3 个部门之一,与衡平法庭部门和女王席部门一起。
我们的总部设在伦敦皇家法院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各个其他地方。皇家法院的听证会通常由高等法院法官审理。在伦敦以外,听证会由地区法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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